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关于政绩的总体认识和根本观点,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方向与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路径。“为人民出政绩”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价值取向问题,“以实干出政绩”回答了“靠什么树政绩”的实践路径问题。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深入阐释“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人民出政绩”: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旨归
“政绩为谁而树”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内核——人民性。为人民出政绩,就是把为民造福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和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
人民立场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就是其人民立场。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正是这种深厚的人民情怀,决定了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必然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的政绩观。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谋政绩、干事业,才能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才能凝聚起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的磅礴力量。只有创造出真正造福人民的实绩,党才能赢得民心、巩固执政地位。
人民群众是创造政绩的力量源泉。正确政绩观深深植根于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理论沃土。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决定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人民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和依靠力量,政绩的形成与发展,是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相互配合、共同创造的结果。党员干部创造政绩,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从群众需求中寻找政绩生长点,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起点。群众需求既包括衣食住行、就业医疗、养老保障等基本生存需求,也包括教育公平、文化繁荣、生态宜居等发展型需求,还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社会参与等价值型需求,这些不断发展的群众需求正是党员干部创造政绩的动力源泉和实践根基。
人民群众既是政绩的创造主体,也是政绩的最终评判者。人民立场决定了政绩评判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标准。真正的政绩,必然体现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上;真正的政绩评价,不能停留于一时的成效、表面的光环,而要放到更长的历史周期中检验,在人民的口碑中印证。要坚决纠治那些“重显绩不重潜绩、重包装不重实效”的短视行为,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使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要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政绩评价体系,确保政绩创造始终不偏离为民造福的正确方向。
“以实干出政绩”: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靠什么树政绩”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回答的又一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以实干出政绩,核心在于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在真抓实干中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发展原则,要求党员干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把党的思想路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行动遵循。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尊重规律、尊重实际,坚决反对脱离现实的拍脑袋决策与弄虚作假。党员干部谋划发展、创造政绩必须符合事物发展的基本逻辑、顺应时代进步的客观趋势、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创造政绩,不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不搞脱离实际的“大呼隆”。
要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动真碰硬,是实干精神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高质量发展任务紧迫,改革进入深水区,矛盾风险挑战增多,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尤其需要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那种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问题躲着行的消极行为,实质上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为敢于担当、勇于攻坚克难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激励他们在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时代的实干风采。
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真正做到一张好的蓝图一干到底,切实干出成效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发扬“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处理好显绩与潜绩、当下与长远的关系,保持历史耐心,在接力传承中推进事业,确保政绩创造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在历史长河中跑好自己这一棒。
“为人民出政绩”与“以实干出政绩”的辩证统一
“为人民出政绩”与“以实干出政绩”是内在贯通、相互支撑、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只有将二者统一起来,才能真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为人民”为“实干”提供了价值坐标,解决了“为什么干”的问题。实干不是盲干、蛮干,而是有方向、有目的的实践,这个方向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如果实干脱离了人民需求,就可能沦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干”则是“为人民”的实践路径,解决了“怎么干”的问题。“为人民”的价值追求必须通过实干来实现。离开实干,为民情怀只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无法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实际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才能自觉抵制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也只有党性坚强,才能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一些干部搞“形象工程”,根子上是党性不纯、私心作祟;一些干部搞“数据造假”,根子上是党性不强、政绩观扭曲。因此,实现“为人民出政绩”与“以实干出政绩”的辩证统一,根本途径在于加强党性修养。
党中央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目的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为人民出政绩”的价值追求和“以实干出政绩”的实践品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朱贵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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