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打造智慧监管平台 切实管好公务用车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5-03-23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某乡镇公车驾驶员邵某因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案件的查处来自于此前济宁市纪委监委打造的“公车智能监管平台”自动监测并推送的一组异常数据。经查,邵某私自对车辆里程数据进行篡改,并到汽修厂虚开保养发票,套取财政资金。
为破解公车监督中行踪无法确定、违规用车监督难等问题,济宁市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打造了“公车智能监管平台”,将全市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对公车偏离任务区域、超时滞留等情形的动态监测,让公车监管更加科学高效。同时,该平台还打通加油、维修、保险、车辆租赁等外部数据接口,破除“信息孤岛”,破解私车公养、违规租赁等隐形变异问题。
“我们持续深化‘平台预警—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完善制度’的闭环机制,不断推动公车监管向精细化、智能化迈进。”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济宁市纪委监委注重对公车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通过制发工作提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建章立制、严管所辖。持续加强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该市纪委监委制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有关纪律的工作提示,压实公车使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针对租赁社会车辆随意化问题,督促机关事务中心、财政局制定济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严控租车用途、时限和费用标准,并将租赁数据接入监管平台,自觉接受监督。(张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