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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包括:1.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党支部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3.党支部委员会审查。4.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5.报上级党委审批。
一般来说,公示应在征求意见和审查环节进行,公示无异议再经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不宜放在党员大会之后,更无需重复公示。公示名称为“拟转正公示”。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综合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产党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