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书记属不属于“党员领导干部”?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微信2026-07-21
属于基层和特定语境下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有所区别。
不属于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纪委权威答疑”栏目中央纪委法规室的解释,“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中共党员。
2.国有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
3.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
村党支部书记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的干部,不在国家行政体系内,没有行政级别,因此不属于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
属于“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与“党的领导干部”
村党支部书记是村党支部的“一把手”,属于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包括党组织的领导成员。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将党支部书记等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纳入“党的领导干部”的范围。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综合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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