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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有这6种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微信2026-07-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共分为以下6种,由轻到重依次排列:

01
警告

最轻的政务处分,属于警戒性处分,适用于违法情节较轻但必须给予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处分期为6个月。

02
记过

是对违法行为的过错予以记载,也是警戒性的处分方式,实际上是严重警告的意思。适用于违法情节稍重的情况,处分期为12个月。

03
记大过

重于记过,同样是警戒性处分,适用于违法情节较重的情况。处分期为18个月。

04
降级

降低公职人员级别的处分,适用于违法情节较重、不适宜继续担任原级别的情况,处分期为24个月。降级会相应降低级别工资或薪酬待遇档次。降级处分不仅适用于公务员,也适用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05
撤职

撤销公职人员所担任职务的处分,适用于违法情节严重、不适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情况,处分期为24个月。撤职会撤销现任所有职务,并降低职务层次、级别和工资。

06
 开除

最严厉的政务处分,解除被处分人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适用于违法情节严重、不适宜继续留在原单位的情况。开除后即不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注: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不同处分的处分期不同,直接影响公职人员的职务、职级、薪酬待遇等。

区分:组织处理的5种方式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综合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