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的区分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微信2026-06-18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八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根据条例,小支整理了下面对比表格: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综合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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