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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管理情况能否由审计机关审计?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微信2026-04-24
党费管理情况能否由审计机关审计?

A:

一般不可以。

党费的使用和管理有明确的审议、监督、公开机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提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二是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三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这些流程保障了党费管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不属于审计机关审计职能的工作范围。

不过,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试行党费审计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委托审计机关对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比如,受党委组织部门委托,某市审计局对2021年至2023年度市管党费情况开展了集中审计,主要审计内容包括党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党费使用情况等。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综合自《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