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中央和省委声音的重要喉舌
联系基层组织和党员的重要桥梁
交流和展示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
观察当代山东新形象的重要窗口
可以。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这一规定体现了党组织对困难党员的关怀,同时强调了党费管理的严肃性。
拓展: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综合自《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共产党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