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中央和省委声音的重要喉舌
联系基层组织和党员的重要桥梁
交流和展示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
观察当代山东新形象的重要窗口
不需要。
《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第二条规定:党小组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由党支部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因此,建立党小组,由支委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支委会应在党小组组建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和掌握情况。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综合自《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共产党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