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这三点需注意!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微信2025-11-24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的一次最实际、最生动的党的观念的教育,也是预备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一种很好形式。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宣誓仪式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其为预备党员之后及时进行,如一个党委在短时间内连续批准了几名预备党员,可统一举行一次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不宜由党小组举行。
组织宣誓仪式的党组织的领导成员,一般都应参加宣誓仪式,参加宣誓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也应参加,还可邀请一些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党组织负责人致辞。
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
参加宣誓的新党员(或代表)表决心。
应邀出席入党宣誓仪式的老党员、优秀党员代表等发言。
党支部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宣布仪式结束。

宣誓时,领誓人、宣誓人均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除解放军官兵外,均应脱帽。
誓词由领誓人逐句领读,宣誓人齐声跟诵。领誓人领读全部誓词后,提示“宣誓人”,宣誓人依次或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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