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微信2025-06-17
党组织的印章由该组织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使用印章须经该组织负责人批准,每次用印应进行登记。
02
大批印发的党内文件,可不盖印章。
03
印章的启用或停用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印模在本单位存档。
04
递送党组织印章,应按递送秘密文件对待。
05
党组织印章因损坏或机构变动而停止使用后,应及时缴回原制发机关。
06
收回的旧印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销毁旧印章,须经机关领导人批准。2人监销。
07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组织印章的规格、式样和管理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