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港沉船”御敌寇
在中国煤矿史上,有段往事不能不提及,那就是枣庄(时称“峄县”)中兴煤矿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公司”)“炸港沉船”的壮举——一段刻在矿山血脉里的红色记忆。
中兴公司自清末创立,业务覆盖煤炭、钢铁、水泥、铁路、港口、轮船等十几个产业门类,盛时年产原煤180多万吨。为提高运销能力,中兴公司先后投巨资兴建了连云港码头,修通了枣(庄)台(儿庄)支线、台赵(墩)支线,与津浦、陇海铁路相连,并成立了中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轮船、驳船19艘,载荷4万余吨,是当时全国著名的轮船公司。这家完全由中国人开办、纯民族资本的企业集团,在中国近现代工业发展史上谱写了壮丽的篇章。
近代以来,日本对枣庄的优质煤炭垂涎已久,想尽办法欲染指中兴公司的经营,但遭到中兴公司的拒绝。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中兴公司决定停产,解散人员,拆除主要设备运往后方,并坚决表示“一致主张抗日,决不与日伪合作”,多次严词拒绝日伪的拉拢利用。
日军占领上海、南京后,调集大批军舰和重兵,沿江西进,企图一举攻下武汉。为阻挡和延缓日军进攻,中国军队先后多次组织大规模沉船阻塞航道的行动,以阻断日军西进的通道。除了征用部分老旧军舰和木船外,参加沉船行动的大部分为商船。各航运企业为拯救民族危亡,相继献出大批船舶。中兴公司积极响应号召,该公司的“大赉号”“中兴号”“益荪号”3艘轮船,先后在江阴、黄浦江十六铺码头航道等地参加沉船阻敌。中兴公司总部令连云港分厂经理浦禹峤,炸毁连云港码头、装煤机等机械设施,堵住航道入口,以阻止日军舰进港。
另外,中兴公司的“峄兴号”轮船和“浦爱号”驳船在为中国军队运输货物时,被敌人掳捕,下落不明。
沉船御敌,是敌我双方实力悬殊下的悲壮抉择,通过封锁江河要隘、阻滞敌舰西进,迫使日舰付出高昂代价清理航道,降低其机动与打击效率,有效拖延了日军的进攻步伐。
中兴公司“以船为盾、以身殉国”的壮举,彰显了中国民族工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民族气节和家国情怀,成为抗日战争中抵御外侮、共赴国难的重要历史见证。
抗战胜利后,中兴公司沉船御敌的3艘轮船共得到赔偿金31.28万美元。在此基础上,中兴公司又通过向银行借款等筹集资金,陆续购买海轮7艘,轮船运营业务得以恢复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兴公司将停泊在香港的轮船全部驶回,回到人民的怀抱。周恩来总理紧紧握住时任董事长黎绍基的手说:“中兴的资本家,是爱国的!”并指示“煤矿事业应走社会主义道路”。
1952年,中兴公司实现公私合营,改称枣庄煤矿,并恢复生产。1958年,枣庄煤矿改为国营枣庄煤矿,隶属枣庄矿务局,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由于煤炭资源枯竭,经批准,枣庄煤矿在其原址建成枣庄中兴煤矿国家矿山公园。该公园是山东省唯一以煤矿为主题的大型矿山地质公园,被列入第一批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里面保留了井架、蒸汽机、选煤楼等28处工业遗存。中兴公司办公大楼旧址,现为枣庄市中兴文化博物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郑学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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