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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春:农村知青的好榜样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2026-03-11

她,高小毕业回乡参加农业劳动的知识青年,荣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她,连续当选第一届至第九届山东省人大代表,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就是农村知识青年的好榜样——徐建春。

1935年,徐建春出生在山东掖县(今莱州市)西由镇后吕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51年,高小毕业后,年仅16岁的徐建春响应国家建设号召,回到家乡投身农业生产,不久被推选为本村农业生产互助组组长。

初挑大梁时,徐建春曾心生忐忑:自己庄稼活懂得不多,又是刚刚毕业的学生,群众能信我的话吗?但她没有退缩,始终坚定信念:一个青年团员不能辜负了群众的期望和党、团的教育,有困难,要克服。

彼时恰逢互助组成立初期,劳动力短缺。为解决妇女“既要顾家又想生产”的两难处境,徐建春牵头成立农忙托儿组,让年龄大有经验的妇女担任保育员,解决了互助组缺少劳动力的问题。

面对生产上的困难,徐建春一边积极学习锄地、浇水、推车、撒种等农活,一边潜心钻研粮食增产之法。1952年,她带领组员学习运用先进生产经验,更换“大粒红”玉米种,推行适当密植、分期施肥的科学耕作方法,创下玉米亩产780多斤的丰产纪录。互助组先后被乡里评为“丰产组”,被区里评为“模范组”。

1953年,全村互助组合并成立初级农业社,徐建春被推选为社长,她所在的初级社被称为“建春社”。

1956年,12处初级社进一步合并成立“徐建春农业社”。高级社成立后,徐建春始终坚持刻苦钻研、有事同社员商量、多听社员意见的原则,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全社小麦由过去每亩不过30万穗,增加到35万穗至40万穗,浇水施肥的方法也得到改进。

凭借高度的责任心和出众的组织能力,徐建春从一个年轻的互助组组长,成为当地农业发展的领路人。

1954年,《大众日报》发表通讯《徐建春在祖国需要的岗位上》,《人民日报》刊发《徐建春——农村知识青年的好榜样》。此后,她的事迹迅速传遍全国,中小学校掀起了向徐建春学习的热潮,许多学生响应号召来到农村,成为农村各项工作的骨干。

1957年,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后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徐建春当选为团中央委员。会议期间,毛主席来到团代表中间与大家亲切交谈,谈话时,毛主席掏出一支香烟,刚刚夹上手指,身穿花格布上衣的徐建春眼疾手快,见到桌子上有一盒火柴,马上划火柴为毛主席点燃了香烟。毛主席露出笑容,在场众人也纷纷欢笑。

从农业生产一线到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掖县县委副书记、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建春始终一丝不苟、恪尽职守。

1998年退休后,徐建春依旧心系青年成长,殷殷叮嘱年轻人“在不断成长的过程中,摒弃表面的浮华,求真求实,在为国家和多数人的事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