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形式”,不要“形式主义”
从哲学上讲,形式是内容的存在和表现方式。我们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离不开必要的形式。筹备一次大的会议,要摆放席签、明确议程,等等,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但在完成必要的规定动作的过程中,往往会滋生“形式主义”。
比如,组织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过主题党日,把主要精力放在打横幅、拍合影、资料留存上,然后走马观花匆匆离场。再如,组织反腐倡廉书画展,参观者都是支部书记、纪检人员等党务干部,而不是最应该接受教育和监督的管人、管事、管物、管钱的“四管”人员,这种“自拉自唱”的现象岂不是“形式主义”?
当下,有的调研报告预制初稿、工作总结预制框架、学习笔记预制模板,等等。这种类似“预制菜”的现象,同样也是典型的“形式主义”。
早在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就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建工作还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效果却不佳,甚至与中心工作‘两张皮’、没有什么效果。”
马克思说:“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早在硝烟弥漫的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曾经一针见血地批评形式主义是一种“幼稚的、低级的、庸俗的、不用脑筋”的东西。
“形式主义”从外观上看起来高大上,效果来得快,而且成本低,但久而久之,则损害了基层党建工作的严肃性,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降低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痼疾。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党内集中教育成效不断巩固提升,形式主义的问题逐步得到有效遏制,但正确处理要“形式”,不要“形式主义”的问题,仍然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要牢固树立党的建设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社会发展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党的建设也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务实为本。”抓党建是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本职、主业,要不断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坚决破除“抓党建工作较虚,抓经济发展才实”的糊涂认识,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要强化制度执行意识。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实。在执行制度中,要正确处理好定性与定量的关系、刚性与柔性的关系、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关系,坚决杜绝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机械性执行等现象。广大党务工作者不要做“木匠”式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要做“泥水匠”式干部,喜欢和稀泥;要做,就做“铁匠式”干部,实打实、硬碰硬。
要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搞形式主义的,应当及时提醒、约谈或者通报批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任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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