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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紧“微权力” 铲除“微腐败”

来源:山东《支部生活》2025-05-12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是中央八项规定整治的重要方面,看似“微”在基层,实则“危”在民心。要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无微不“治”打击“微腐败”,夯实为民服务的执政根基。

严抓思想教育,补钙铸魂强根基,筑牢“不想腐”的自律防线。思想防线的崩塌往往始于理想信念的滑坡和价值取向的偏离,毁于贪念私欲的膨胀和道德底线的失守。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中,有的把“吃拿卡要”奉为圭臬,将优亲厚友视作特权,用手里服务群众的“微权力”为所欲为,犹如毒瘤侵蚀着基层的公平正义。要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同向发力,常态化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廉政党课、案例剖析分享会等活动,用真实生动的“身边事”“案中人”警醒基层干部,真正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要搭建基层廉政文化阵地,运用公益广告、村居廉政宣传栏、廉政文化墙等平台,及时推送党纪党规,讲好廉政小故事,构建廉洁文化宣传矩阵,营造“处处有廉、时时思廉”的浓厚氛围。

完善体制机制,定规立范明规矩,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微腐败”往往源于对基层“微权力”运行监管的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才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肆意妄为。要持续深化制度约束,将“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压缩“微腐败”生存空间,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要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制定责任清单,划清权力边界,完善“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动态调整制度规定,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具体怎样做,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要健全多元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等外部监督力量,选派代表参与基层“三重一大”、民生项目等决策过程,让群众监督直达“神经末梢”,构建立体化全方位“大监督”格局。

加大惩处力度,重拳肃纪扬正气,高悬“不敢腐”的震慑利剑。一体推进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关键,在于通过严厉的事后制裁,一贪全无、一腐归零的高压态势,强力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一案双查”精准打击,既查清违纪违法事实,也倒查监管责任,进一步凝聚“伸手必被抓”的基层共识。要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线索,优先受理、优先流转、优先办理、优先反馈,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激发群众“敢于监督、乐于监督”的热情。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行忏悔书、建议书、整改书、督办函“三书一函”制度,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持续抓好结果运用,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达到处分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昝明含)